重要通知


eBay近期推出多项政策规范大中华区卖家海外仓物品的交易,并强化海外仓服务标准(https://exportnews.ebay.com.hk/Home/other_category/158)为进一步规范eBay平台上卖家的海外仓经营以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eBay将实行卖家海外仓经营准入管理制度,细则如下:


■ 在2020年7月14日0点(“截止日”)之前,所有已经开展海外仓经营的卖家,其正在经营海外仓业务的eBay帐号都将自动获得海外仓经营准入资格。


在截止日之前,所有已经开展海外仓经营,并且有eBay专属客户经理支持的企业卖家,其新增帐号如欲开展海外仓经营,需通过“eBay企业管理平台” 

(https://emp.ebay.com.hk/)进行海外仓经营资质的申请。eBay平台将根据该企业卖家整体业务表现及其在海外仓服务标准下的合规情况,审核决定是否允许该新增帐号进行海外仓经营。


■ 在截止日之前,尚未开展海外仓经营的企业卖家,以及新入驻eBay平台的企业卖家(均需有专属的eBay客户经理),通过“eBay企业管理平台”( https://emp.ebay.com.hk/)进行海外仓经营资质的申请。在通过审核之后的前6个月内,通过审核的企业卖家必须使用eBay认证的海外仓服务供应商(Winit、Good Cang或4PX)进行海外仓相关物品的刊登。此后,该企业卖家可以通过专属客户经理提出申请,使用满足eBay海外仓服务标准的其它海外仓服务供应商。


自2020年7月17日0点开始,eBay将不接受任何个人卖家或没有专属eBay客户经理的企业卖家提出的海外仓经营资质的申请。

常见问题回答


我是一个全新的卖家,要如何才能刊登非大中华区物品所在地的物品?


如果您是有eBay专属客户经理支持的企业卖家,请您通过企业管理平台(https://emp.ebay.com.hk/)进行海外仓经营资质的申请,审核通过后您就可以开展海外仓业务了。不过请注意,在通过审核的六个月内您必须使用eBay认证的海外仓储服务商,此后,您可以通过专属客户经理提出申请,使用满足eBay海外仓服务标准的其它海外仓服务供应商。如果您是个人卖家或者没有专属eBay客户经理的企业卖家,eBay暂时不接受任何海外仓经营资质的申请。


我是一个老卖家,主营直发业务,想要转型做海外仓,要如何才能刊登非大中华区物品所在地的物品?


若您有专属客户经理支持,请您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若您是个人卖家或者没有专属eBay客户经理的企业卖家,考虑到目前物流环境的状况严峻,我们会建议您优先使用直发的方式


我如何知道我是否能刊登非大中华区物品所在地的物品?


当您尝试刊登非大中华区物品所在地的刊登时,如果您能成功刊登,则表明您被允许刊登非大中华地区物品所在地的物品。如果失败,您会看到一条刊登失败提醒,提示您您暂时不能刊登,以及相关信息。